转眼间,春节假期已过,零售户也满怀欢喜,盘点“黄金周”沉甸甸的收获。但笔者发现,节后极少数零售户面对烟草客户经理、专卖人员,不那么热情友好!
原来是在销售旺季,他们违法经营被查处,在闷闷不乐,甚至耿耿于怀。为此,笔者结合工作实践,就卷烟零售常见的违法行为,给广大零售客户提个醒,以免在今后的经营中稀里糊涂被查,影响卖货心情和店面信誉。
有的零售户认为,不卖假烟就是守法户。其实,销售串码真烟也是违法行为。“一店一证一码”是烟草专卖管理的明文规定,也是卷烟零售户必须遵守的经营规矩。春节期间,卷烟消费需求量大,有的店主以货源少、不够卖为由,动摇守法经营根基,明暗结合,乱渠道进货,导致一店多码,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。
为此,提醒大家:在日常经营中,一定要遵守专卖管理规定,从正规渠道进货。还要提醒连锁经营的老板:总店与分店、分店与分店各卖各的烟,不能调剂货源,否则同样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。
要零售卷烟,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。无证经营卷烟是违法的,也是烟草专卖执法部门依法取缔的对象。近年来,经过严格监管和依法取缔,市场上几乎看不到无证经营户,但无证经营行为并未绝迹。有的中小学校周围也存在无证户“反弹”现象。市场上,也有个别持证户为了销售卷烟,提高销量,将烟柜推到十字路口或旅游景点售卖。虽然也悬挂摆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,但证址不符,依然属于无证经营行为。无证经营扰乱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,也侵犯了持证户的合法利益。
在此,提醒大家:做好自身经营的同时,要向烟草专卖稽查部门及时反馈身边无证经营信息,共同打击无证经营行为,不给无证户生存空间。
无证批发是指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,一次性销售卷烟50条以上(含50条)的违法行为。现实中,有的客户无视该规定,自认为,顾客给钱,卖多卖少无所谓。尤其到了春节期间,婚庆用烟量大,一次购买50条以上卷烟的买主不在少数。如此销售,就构成无证批发行为。一旦被烟草执法部门发现,就要接受行政处罚。
真烟外流是指零售户的卷烟没有被消费者正常消费,而是通过其他渠道,二次流入市场。从表面上看,真烟外流与零售户销售无关。但事实上,有的零售户明知真烟不能外流,但为了眼前利益,图快省事,常把货源出售给不法烟贩,结果出现在专卖内管系统真烟非法流动的“黑名单”上,成为专卖内管人员重点监管对象。
在此,提醒大家:目前,烟草行业对真烟外流采取“零容忍”的态度。营销部门根据专卖内管部门反馈的信息,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对真烟外流户主要采取减少供货量、停止供货等手段予以制裁。因此,希望零售户:珍惜各自货源,守法规范经营,切莫触犯内管“红线”,以免上了 “黑名单”,影响订货档位。
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,运输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。现实中,有的零售户不知晓这一条规定,在异地携带、跨县运输卷烟过程中,卷烟数量超过50条,构成无证运输,被依法查处。
举个真实例子:零售户小王在外地开烟酒店。今年春节期间,老家一个亲戚家办事,要用100条卷烟。小王答应供货。因路途远,跨区跨县,小王就用私家车送货上门,结果下高速时被交警查获,转交烟草执法部门调查处理。经烟草局调查取证,定性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,依法予以查处。
卷烟零售常见的违法行为不仅仅写在法律法规里,还存在于日常经营中。有句话说得好:守法是最大的靠山,违法堪比一触即发的“地雷”。所以在新的一年里,希望广大卷烟客户高度重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学习,牢记法律条文,远离违法“沼泽”,做一名守法经营户, 让烟草行业放心,消费者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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